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借款纠纷诉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释义
    一、借款纠纷诉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借款纠纷诉讼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借贷关系证明
    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借条、借款合同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提起诉讼。
    2.借款未还的证明
    原告不仅需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最好能够证明已经将借款出借给被告的转账凭证等,证明已履行出借义务。另外就需要证明,被告逾期未还借款。只有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最后才能主张,否则公民间借贷视为无利息。
    3.主体资料准备
    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的话,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
    4.民事起诉状
    如果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头口起诉,由工作人员进行记录。
    二、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网提醒,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
    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有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0: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