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
释义 | 一、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认定是:看债务是否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及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对家庭生活的债务。 2.夫妻在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3.因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等而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共同偿还是一人一半吗 债务共同偿还不一定是一人一半。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债务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协商一致,不一人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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