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能离吗 |
释义 | 一、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能离吗 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能离,前提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两人离婚后孩子怎么判 两人离婚后孩子的判决应遵循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权利的正常实现。法律网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孩子判给母亲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母亲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孩子长期跟随母亲生活,孩子仍在哺乳期或者年幼(两岁以下),父亲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例如外遇、家暴等。 孩子判给父亲的条件主要包括:子女长期跟随父亲生活,父亲的经济条件较好能够给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环境以及母亲的经济条件较差不适合独自抚养子女,母亲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等。 三、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的处理方式要看具体不出庭的是谁,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原告不在场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在场的,要区分下列情况: 1.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公告期满就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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