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降低吗 |
释义 | 一、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降低吗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降低,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 1.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2.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无经济能力的; 3.双方就减免抚养费的问题协商一致的; 4.因工资或收入减少,甚至难以维持自己的生活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离婚后抚养费给付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承担。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如果怀疑对方隐瞒实际收入,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支付,具体分配方法可以按照第一条的支付比例进行。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三、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但前提是法院已经就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作出了判决,则直接法院孩子的一方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法院并没有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作出判决的,则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行为执行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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