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 |
释义 | 一、可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 可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为申请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是要具有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并且都不能与他人在先的专利权相冲突。 二、专利权恢复的周期是多久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人申请恢复专利权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 《专利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专利权有效期多久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法律网提醒您,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引用法条: [1]《专利实施细则》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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