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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世房产遗嘱模板
释义
    一、过世房产遗嘱模板
    过世房产遗嘱模板: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房产的登记状况;
    3.对房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写明遗嘱继承人信息;
    5.制作遗嘱的日期以及本人的签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有遗嘱的房产怎么继承
    有遗嘱的情况下办理房屋继承的流程:
    1.拿着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2.拿着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三、遗嘱遗产继承人的范围
    遗嘱遗产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引用法条:
    [1]《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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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