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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属于夫妻财产的范围
释义
    一、不属于夫妻财产的范围
    不属于夫妻财产的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分配夫妻财产怎么分
    离婚分配夫妻财产的分法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网提醒您,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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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