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过户房产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遗嘱过户房产怎么办理 遗嘱过户房产办理方式是首先需要到被继承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其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到其所辖的房产交易核心办理相关的房产继承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遗嘱房产过户需要先依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之后,继承房产的当事人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经审核通过之后将其房产变更登记。 二、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继承公证需要带齐两个证明以及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2.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 三、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有期限吗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时间没有限制,但是最好还是及时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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