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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合同赔偿损失的范围
释义
    一、无效合同赔偿损失的范围
    无效合同赔偿损失的范围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该合同产生的实际损失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双方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如果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还应当就过错,根据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合同无效有如下五种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法律网提醒,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如下几点: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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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