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一、代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代理的适用范围是: 1.代理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民、法人绝大多数的民事权利的取得、民事义务的设定是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实现的。我国民法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除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的以外,均可通过代理人进行。所以,代理人代理行为大多数是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诉讼行为。代理人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以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很多情况下,作为公民、法人的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应诉和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以其专门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更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3.代理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还可以是某些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性或财政性的行为。与民事权利、义务有关的行政行为或财政行为的代理,对被代理人的民事权利有着重要影响,成为当事人实现和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一种方式。 二、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代理的种类有: 1.委托代理: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代理权而进行的代理。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 ![]() 三、违法代理有哪些方式 违法代理有如下方式: 1.自己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被代理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既是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又是第三人。 2.双方代理 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两个被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的情况。 3.恶意串通 代理人与第三人相勾结,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代理关系的诚信性质,是一种典型的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4.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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