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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继承不公证可以办理过户吗
释义
    一、遗嘱继承不公证可以办理过户吗
    遗嘱继承不公证可以办理过户。遗嘱继承房屋等不动产的,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也可以过户。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的通知】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二、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约定的方法分配遗产。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被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只能在遗嘱之后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所以遗嘱是可以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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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