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
释义 | 一、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以下债务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 2.夫妻一方将借得的财产用于非夫妻共同生活的投资或消费等。 3.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法律网提醒,未举债夫妻一方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为虚假债务,但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 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何举证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如下: 1.债权人对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尽到举证责任,例如举证借条、借款协议,并且夫妻双方均作为债务人签字。 2.债权人仅能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但根据“家事代理制度”,对于日常家事范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 3.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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