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保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 |
释义 | 一、员工保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 员工保密协议有法律效益,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保密协议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保密协议的内容具体如下: 1.保密协议的形式:双方签定保密协议的合同条款。 2.明确保密协议的主体:保密的事项、内容、人员。 3.保密协议约定期限:约定清楚保密协议的期限。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文件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有可选择性,如果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就需要明确约定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等等。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约定中需要说明确定纠纷管辖机构,管辖机构要有唯一性,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 ![]() 三、员工保密协议的生效条件 员工保密协议的生效条件如下: 1.商业秘密的有效存在; 2.当事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显示公平等情形; 4.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