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监护争议解决程序是怎样的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是: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3.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4.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监护人顺位的法律规定 监护人顺位的法律规定: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第一顺位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第一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可以担任监护人。 ![]() 三、什么是监护制度? 法律网提醒你,监护制度是指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督和保护制度,监护制度的设立完全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监护制度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监护类别分为法定监护、委托监护、指定监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