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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怎样的
释义
    一、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怎样的
    教育机构的责任是特殊侵权责任的一种。教育机构对在其机构内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法律网提醒您,在中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责任。
    二、教育机构不给退钱怎么办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范围
    1.责任范围
    在教育机构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及其他教育设施、生活设施中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2.责任期间
    未成年人在校学习期间,无论是上课时间,还是课间休息时间以及午饭休息期间等,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均负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
    3.责任区域
    未成年人的父母等监护人送其到教育机构后,教育机构在特定区域内(学校管辖范围内)和特定时间内(入校门起至出校门止),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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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3: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