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公证要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继承权公证要提交哪些材料 继承权公证要提交哪些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文件: 1.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3.被继承人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 4.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证明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资格。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吗 办理继承权公证不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如果无法到场并放弃继承权的,则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已经公证的遗嘱继承是不能取消的,如果认为遗产继承公证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公证后的遗产更具有法律公信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三、继承权公证书有时效吗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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