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书与保证书谁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承诺书与保证书谁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与保证书谁如果自愿签订的,而且符合条件的,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网提醒,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二、哪些承诺书不合法 下列承诺书不合法: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三、承诺书属于合同吗 承诺书一般来说不属于合同,但是经双方协商制定的承诺书算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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