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被侵犯经济赔偿如何举证 |
释义 | 一、居住权被侵犯经济赔偿如何举证 居住权被侵犯经济赔偿的举证,居住人可以提供取得居住权的凭证、房屋物品损毁的照片、视频等证据举证。还可以提供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法律网提醒,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居住权的特征是什么 居住权的特征如下: 1.居住权是用益物权,不同于租赁,在地位上是优于债权的。同时优于后设立的物权。比如已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之后进行了房屋买卖并过户,但是新所有权人并不能对抗居住权人,居住权人仍然有权利依照居住权使用该房屋。 2.居住权是书面订立合同,采取登记生效主义。 3.居住权自行设立,5年10年均可以,如果是终生有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4.居住权的内容是只能作为居住使用,如果有其他目的,特别是商业目的,不在居住权保护范围之内的。 三、居住权的设立方式 居住权的设立有如下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法律网提醒您注意,我国尚未明确规定此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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