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情形 |
释义 |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情形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情形分别是: 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情形是: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取得境外所得;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二、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符合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情形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 三、外国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所得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外国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所得有如下几类: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华侨从海外汇入我国境内赡养其家属的侨汇,继承国外遗产从海外调入的外汇,取回解冻在美资金汇入的外汇。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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