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用 |
释义 | 一、登记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用 登记不动产权证书的作用是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规范登记的行为。不动产证是购房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更是购房者落户的必要条件。不动产证是房产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的重要凭证,没有办理不动产证,这些行为便不能进行。不动产证是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时的法律依据。房屋的使用年限一到或者是受政策、规划的影响,房屋需要拆迁时,不动产证是获得政策或者相关拆迁法规的拆迁赔偿的重要依据。 二、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正当理由 不动产登记办理有如下正当理由: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不动产自然状况、用途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4.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5.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6.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 7.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 三、不动产可以设立质权吗 不动产不可以设立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因此质权是一种动产物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押。而且法律网提醒,质押的标的物是法定的,法律未允许的标的不得成为质押权的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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