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垫付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强险垫付的条件是什么 交强险垫付的条件如下: 1.仅限于医疗费用的垫付。 2.未超过保险公司而定赔偿限额。 3.属于如下情况之一: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二、交强险追偿权的行使方式 交强险追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渠道:一是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二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保险公司可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直接提出来,要求法院一并解决追偿权的问题,这类诉请不应合并审理,因为追偿权应当是在保险公司实际向受害人赔付后才取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一般都没有全部赔偿,尚未取得追偿权;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均是案件中的被告,程序上难以处理。因此法律网提醒,保险公司应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再另行主张追偿权。 ![]() 三、交强险赔偿流程 交强险赔偿流程如下: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网提醒您,保险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受害人也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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