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调解收费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一、民事调解收费标准是多少? 民事调解收费标准是案件受理费的二分之一,案件受理费的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民事调解书何时生效 民事调解书生效的时间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对于“签收”,《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 三、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与民事判决书有共同之处,下面介绍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以供参考: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3.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 4.事实。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院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 5.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表明态度。法律网提醒您注意,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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