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做民事司法鉴定都问什么,鉴定流程怎样 |
释义 | 一、精神病人做民事司法鉴定都问什么,鉴定流程怎样 精神病人做民事司法鉴定询问的问题依据个人当时的状态发问。精神病人司法鉴定流程如下: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法律网提醒您,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内容有: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对象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引用法条: [1]《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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