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调解书的定义 |
释义 | 一、民事调解书的定义 民事调解书的定义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采取调解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后而写成的文书,称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应用文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它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予以批准的证明,也是当事人遵照执行的根据。因此,制作好调解书,对于及时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重要意义。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调解书有一审、二审、再审调解书的不同。 二、民事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三、民事调解书公开吗 民事调解书不公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公众可以查阅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但没有调解书。因此。在这次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把调解书列入互联网的公开范围。因此,公布的初衷在于审判公开,调解书属于当事人处分自己权利,不需要公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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