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情形下留置权不能发生
释义
    一、哪些情形下留置权不能发生
    违反下列条件的情形下留置权不能发生:
    1.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留置权系法定担保物权,当事人不得随意设立,但可依当事人合意排除留置权的适。
    2.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如果债权人在合同中的义务即是交付标的物,则债权人不得以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为由行使留置权,否则与其所承担义务的本旨相违背。
    二、实现留置权的方法
    实现留置权的方法有如下三种:
    1.折价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协议确定留置财产的价格,留置权人取得留置财产的所有权以抵销其所担保的债权。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就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法。
    2.拍卖
    依照拍卖法规定的拍卖程序,于特定场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留置财产的方式。拍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都比较高,但同时费用也较高。
    3.变卖
    以一般的买卖形式出卖留置财产的方式。
    法律网提醒,无论留置权采取哪一种方式实现,对财产的处置都必须参照市场价格,而不能随意降低该留置财产的价格。
    
    三、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
    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是指留置权可适用于如下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如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留置。
    2.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如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
    3.保管合同。如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
    4.货运合同。如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4 20: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