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债务纠纷可否全权委托他人起诉追债 |
释义 | 一、民间债务纠纷可否全权委托他人起诉追债 民间债务纠纷不能全权委托他人起诉追债。欠钱不还属于一般民事纠纷的,不能委托起诉,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可以根据书面协议选择异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其他情形不行,选择异地起诉的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律网提醒你,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债务人,对方不偿还怎么办 起诉债务人,对方不偿还的解决办法: 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三、债权人死亡,债务人需要还债吗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债务不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消灭 现实生活中,一方由于各种原因借钱给另一方是常事,双方也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的一方死亡而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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