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性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性是怎样的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但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法律网提醒您,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二、人身损害的纠纷举证是怎样的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损害的时间、地点、方式的证据; 3.当事人承认或者双方达成损害赔偿的证据; 4.人身损害的证据 (1)医疗单位诊断证明; (2)法医鉴定书以及伤残等级评定书; (3)医药费、住院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证据。 5.财物损害的证据 财物受损情况、受损程度评定、受损财物原价值、修理费用等证据。 6.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类型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6.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7.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8.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