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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所有权证要怎样换不动产证
释义
    一、房屋所有权证要怎样换不动产证
    房屋所有权证换不动产证的流程是:应由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不动产有质权吗
    不动产是有质权的。不动产质权指因担保债权,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移交的不动产,在债务人无法清偿的情况下变卖不动产并就其卖得价金受清偿的物权。
    依照质权的客体不同为标准,质权可以区分为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和不动产质权三种类型。动产质权是以动产为标的的物权,不动产质权是以不动产为标的的质权,而权利质权则是以可让与的动产性质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质权。
    
    三、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是多长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分以下几种类型:
    1.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
    2.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3.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
    4.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权证书》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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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