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够适用遗赠吗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够适用遗赠吗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够适用遗赠,但宅基地本身不能赠与,特殊情况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不能无偿赠与。但是,如果赠与的对象是本集体组织内的成员,赠与就可以成立。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成员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组织成员无权取得,但不禁止在本集体组织成员内部流转。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使用权在集体内部进行赠与、转让,不会损害集体的利益。 因此,为了避免农村房地资源的流失,不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非亲缘关系人,不得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三、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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