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以及补办要多久时间 |
释义 |
![]()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应当尽快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一般正常补办的流程是: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正式申请在结束语中载明:本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办需要的时间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以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办需要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办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法律网提示: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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