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手续可以异地办理吗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手续可以异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手续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只能去规定的地方办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协议离婚的手续只能在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的,我国目前还未确立异地离婚制度,因而在其他地方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只能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网提醒您,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等。 三、协议离婚一定要有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一定有冷静期,冷静期是30天。这个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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