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包含哪些 |
释义 | 一、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包含那些 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包含有: 1.法律地位的取代。债权让与生效后,在债权全部转让时,该债权即由原债权人(让与人)移转于受让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让与人而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但在债权部分转让时,让与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 2.从权利随之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并告知受让人行使合同权利所必须的一切情况,对此合同法虽然未作规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该义务构成让与人的从给付义务,其中有关的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示的借据、票据、合同。 4.让与人对其让其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二、债权转让有哪些法律特征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 1.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4.债权转让成立,法律网提醒您,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 三、法律规定债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 法律规定债权不可以转让有如下: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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