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有: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二、哪些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法律网提醒您,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1.未成年子女; 2.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 三、如何申请中止探望权 申请中止探望权由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使中止探望权的原因是因为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依法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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