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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定
释义
    一、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定
    (一)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
    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二)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
    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
    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本罪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轻伤、重伤的区分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为统一标准。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只是轻微伤的话,则不能以本罪论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案件,一般不会作为刑事犯罪处理。
    
    二、贵阳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一)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并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2.持枪支、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
    3.因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的;
    4.报复伤害他人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
    2.因激情、义愤故意伤害犯罪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三、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情节
    (一)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情节参考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情节参考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情节的参考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故意伤害致人重处、轻处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枪支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零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五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六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五)故意伤害罪的缓刑适用
    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作赔偿的;
    2、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3、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六、对于其他危害行为的量刑,参照故意伤害罪适用的规定
    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情节,根据其法定期的区分而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档次: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3)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伤害罪还有一些特殊量刑情节,会给予重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需要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来进行综合认定,包括主观方面是故意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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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 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