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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生态环境损害情形需要赔偿
释义
    一、哪些生态环境损害情形需要赔偿
    下列生态环境损害情形需要赔偿: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2.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
    3.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各设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具体情形。
    法律网提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可以请求赔偿下列费用:
    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费用;
    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不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情况
    下列情况不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1.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
    2.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
    
    三、损害生态环境可能构成犯罪吗?
    损害生态环境可能构成犯罪。损害生态环境符合下列构成要件的时候即构成犯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2.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原有规定作出修改,本罪从结果犯演变至行为犯,从过错责任原则到带有严格责任性质的过错推定原则,从过失犯到承认存在间接故意的主观方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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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6: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