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的结婚证书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男方的结婚证书丢了怎么办 男方的结婚证书丢了可以补办。 补办流程: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能凭借户籍证明领取结婚证吗 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三、结婚没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 法律网提醒您,结婚没结婚证离婚彩礼要退。未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双方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退回彩礼。假如彩礼当事人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结婚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结婚,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 引用法条: [1]《结婚证》 [2]《夫妻关系证明书》 [3]《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4]《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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