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不动产有什么用 |
释义 | 一、登记不动产有什么用 登记不动产的作用如下: 1.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更好的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行了统一的登记,将能更好的使相关部门履行整合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并且规范其中的登记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登记之后将能更好的保障其合法的权益。 2.使得各个部门都能够各司其职。法律网提醒,涉及的部门就有房屋登记管理的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管理的部门、林权登记管理的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的部门。 3.使得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更加的详尽,具体内容就包括权利人、共有状况、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力性质、用途、面积等等的房屋相关信息,并且里面还设有多项防伪标记,还标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的字样。 二、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正当理由 不动产登记办理有如下正当理由: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不动产自然状况、用途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4.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5.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6.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 7.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 三、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3.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如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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