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况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况 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降低合同待遇,劳动者不续签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经济补偿金的种类 1.单位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2.员工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3.协商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终止型经济补偿金。 5.额外补偿型经济补偿金。 6.竞业限制型经济补偿金。 7.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 三、经济补偿金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 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一般需要按劳动者的税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以税前工资为标准计算,原因在于,如果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按照税后工资计算,就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经济补偿金在一定金额以内的不需纳税,也即用人单位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理由不成立。 法律网提醒您,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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