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委员会的申请,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 |
释义 | 一、仲裁委员会的申请 仲裁委员会的申请需要: 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法律网提醒,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届期满,更换1/3的组成人员。 二、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有: 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 2.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而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 三、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仲裁活动的民间组织,它与行政机构和其他任何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各种仲裁组织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我国现行商事仲裁机构被称为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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