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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的证据有哪些,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释义
    一、离婚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案件的证据包含下列几项:
    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的搜集可以依靠相应的权力机构来进行,如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
    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
    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
    如证明一方犯罪;证明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证明重婚;证明分居或同居。
    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
    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
    二、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离婚案件按照如下规则确定管辖法院:
    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即由被告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三、离婚案件是否需要调解
    离婚案件需要调解。法律网提醒您注意,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气,就会使矛盾扩大,冲突变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达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当事人也要求离婚。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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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