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如何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如何处罚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处罚标准是: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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