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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抵押权和质权哪个优先
释义
    一、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
    1.担保标的不同
    (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
    (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
    2.成立要件不同
    (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
    (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3.担保的机制不同
    (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
    (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二、抵押权和质权哪个优先
    抵押权和质权,抵押权优先。
    法律网提醒您,同一财产同时设立了抵押权和质权的,如果抵押权已经办理了抵押法定登记,那么抵押权优先于质权,具体表现为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三、抵押权什么时候生效
    动产的抵押权生效时间是双方签订合同确认签字后,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动产进行抵押处理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注意事项,在签字确认后具备法律效力。
    抵押财产属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房屋、土地、林木、车辆等。不需要登记的,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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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8: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