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短信能作为证据吗,关于手机短信证据的质证意见 |
释义 | 一、短信能作为证据吗 短信可以作为证据。最高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了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民诉法解释认可了电子证据,而在案件实际审理中也常常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作为证据使用的手机短信、微信截图,其中以离婚案件与民间借贷案件为最。但是,此类电子数据内容易遭到篡改,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以破除其作为证据使用的真实性障碍与关联性障碍。 二、关于手机短信证据的质证意见 关于手机短信证据的质证意见,应该退而求其次,既不采取直接认证方式来解决,而应采取间接认证方式,来进行。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可以依据案件事实间的内在联系及合理的逻辑关系对案件事实进行推定。也就是说,手机短信由于其易删改的特性,只能作为间接证据来使用,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来判断其证据效力,只能佐证与案件有关的个别情节或片断,而不能用来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若把间接证据联结起来,通过综合的分析和推理,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对查清案件事实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认证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时,具体应考察取证环节是否完整、证据形式是否存在瑕疵,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三、短信能作为离婚证据吗 法律网提醒您,短信是可以作为离婚证据的。但需要经查证属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等材料。例如,本人出具的认错书,涉及婚外情的聊天记录等,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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