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有什么后果,调解书和裁决书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有什么后果 民事诉讼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后果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调解书和裁决书的区别有哪些 调解书和裁决书的区别如下: 1.二者出现的程序不同。仲裁调解书是在仲裁活动的调解程序中依法制作的,而仲裁裁决书则是在裁决阶段后制作出来的。 2.制作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所依据的原则不同。 3.二者所反映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仲裁调解书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产生的法律结果。仲裁裁决书则不然。 4.两者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两者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法律网提醒,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条款说明调解的效力与判决书的效力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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