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的设立需满足什么条件以及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
释义 | 一、担保人的设立需满足什么条件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首先,担保人在债务人无法偿还欠款时,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其次,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订立合同时,有订立连带责任保证的,应履行连带责任。最后,因为债权人是相信担保人的信用才借钱给债务人的,所以他们借贷关系的前提就是担保人是否愿意提供担保,所以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一定要确定被担保人的人品和经济实力,以免给自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 三、担保人是保证人吗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说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也就是说,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 不过,担保人又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支付人、保证人,因此担保人又包括保证人。 法律网提醒您:保证人就要看是否约定保证范围,如果未作明确约定,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期间,则债权人有权在还款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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