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适用要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适用要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适用要件是: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 二、民事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三、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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