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律诉讼程序怎么走,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离婚法律诉讼程序怎么走 离婚起诉的法律程序: 1.原告起诉,委托律师,书写离婚起诉状; 2.到法院立案,立案成功后根据法院的传票来准备; 3.法院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法院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不了解离婚的法律程序,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二、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以下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 三、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引用法条: [1]《结婚证》 [2]《民法典》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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