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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以及无效的情形
释义
    一、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的后果有以下几点:
    1.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
    2.所施以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应予取消;
    3.给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应予赔偿。
    二、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行政相对方可视之为无效行政行为,有权国家机关可宣布该行为无效: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三、法院已受理的起诉,被起诉的行政行为还执行吗?
    原则上,在法院已经受理的诉讼期间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将继续执行,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1.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
    2.您向法院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网提示您,参照《行政诉讼法》第44条。
    
    引用法条:
    [1]《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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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0: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