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撤销之诉的诉状 |
释义 | 一、合同撤销之诉的诉状 撤销合同起诉状范文 原告:xxx,女,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x有限公司,住xx市xx区xx路x号x层x号。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代理费xx元;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x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给被告交纳了代理费xx元,但被告严重违约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派技术员上门技术培训指导、不按照约定的价格提供设备),致使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此,原告已于xx年x月x日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代理费xx元,被告不理,无奈只有诉至贵院维护其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七十八条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公判。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 二、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为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限,也就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也就是说在这1年期限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该当事人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利,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接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本规定中的“1年”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内,不存在期间的中断或者中止的问题,这“1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延长该期间。 三、撤销合同怎么收取诉讼费 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撤销之诉的诉状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民法典》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3]《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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