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临时居住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办临时居住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二、临时居住证怎么办理 流动人口需要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派出所设立的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登记点或者受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 (一)流动人口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二)流动人口交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流动人口,待流动人口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 (三)流动人口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拍照、缴费、领证。 三、临时居住证办理要多久 临时居住证办理时间各个地方规定不尽相同,一般办理时间在7-15日左右,具体情况可拨打各地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查询,或访问各地政府官网。全国的大部分城市都已经不再设置临时居住证,只有居住证,例如北京,上海,广东省等,且各地政府关于申领居住证的相关规定不一。一般在申领居住证之前,需要先申报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且满足申领居住证条件者可以申领居住证,一般在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也可延长到30日。 综上所述可知,临时居住证明需要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等材料。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临时居住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办证通知》 [2]《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3]《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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